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近2亿,如何适应数字生态和网络环境,是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国家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共同构筑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在充满挑战的数字时代,既要推动未成年人积极拥抱数字技术,又要健全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体系,全面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需要社会、网络平台、学校、家庭各方协同共治形成合力。
网络时代,未成年人是网络参与的活跃人群,也是容易受到网络不安全因素侵害的高危人群。如何在日常生活中适应数字生态和网络环境,是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作出了明确要求,并特别提到要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体系,这是党中央对未成年群体健康成长的关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的重要体现。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是全社会的重要关切。
未成年人网络使用的现状
我国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迅速,拥有全球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2023年5月,我国已经建成5G基站284.4万个,覆盖全国所有地级市城区和县城城区。第五十四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已达10.9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78%,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未成年人对网络的参与和使用越来越普遍,也存在很多突出特点和现实问题。
第一,未成年人上网参与数量多,低龄化趋势明显。未成年人日益成为网络参与和传播的主力人群。《第5次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2023)》指出,2022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为1.93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为97.2%。以小学生群体为例,互联网普及率也达到95.1%。可见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的情况十分普遍,基本达到了饱和程度。
第二,未成年人网络活跃程度高,面临复杂的网络环境。未成年人使用多样化的移动端接入网络。手机是最为普及的上网设备,除此之外,未成年人还使用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智能台灯、词典笔等新型智能设备上网。可以说未成年人在生活、学习、娱乐等各个领域都较多接入网络,甚至依赖网络。未成年人的网络沉迷现象,是多年来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但网络环境多元复杂,信息内容良莠不齐。未成年人在上网过程中容易接触到多种不良的信息。由于社会经验不足,缺乏辨识能力,未成年人容易受到各种网络暴力和网络欺凌等不良信息的影响,成为受害者或施暴人。这些上网行为的隐蔽性和私密性,往往让家长和老师难以觉察和监管。
第三,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意识不足,网络素养也有待提升。未成年人虽然普遍使用网络,但对网络的认知还不成熟,对网络上各种信息的辨识和使用能力也有不足。很多未成年网民处于被动接收信息的状态,缺乏主动查询、搜索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对信息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并不敏感,容易受到虚假信息和网络谣言的影响。只有47.3%的未成年网民会有意识地区分是官方发布还是自媒体发布。
当前我国未成年人普遍使用网络,但对不良信息的防范意识不足,是遭受网络安全风险的高危人群。有27.6%的未成年网民表示自己曾在过去半年内遭遇过网络安全问题,如网络诈骗、网络暴力、个人信息泄露、账号密码被盗等。
国家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政策法规
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受到普遍关注。联合国的《儿童权利公约》确立了“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我国在政策和法规层面不断完善,为未成年人建立了保护网络安全的屏障。201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第十三条规定:国家支持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2019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台《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进行了详细的规范。2020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了网络保护专章,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也特别关注儿童的网络安全问题。在儿童与安全领域提出预防和干预儿童沉迷网络,有效治理不良信息、泄露隐私等问题。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儿童与环境领域提出保护儿童免受各类传媒不良信息影响。提升儿童媒介素养。2023年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特殊群体网络合法权益保护,依法严厉打击涉未成年人网络欺凌行为。此外,2024年专门发布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综合立法。
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策略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强调:“网络安全是共同的而不是孤立的。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共筑网络安全防线。”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协同共治,社会、网络平台、学校、家庭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首先,推动各级学校完善培养体系。提升网络素养教育提升未成年人自身的素养和能力至关重要。《第5次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指出,63.4%的未成年网民学习上网技能主要靠自己摸索,只有25.6%的人是通过学校相关课程学习,这表明学校的网络教育培训还有很多空间。网络素养教育应纳入各级学校素质教育课程体系。提升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要围绕网络法治观、道德观、个体安全保护等开展教育培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构筑自我防线。一方面要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使用的保护和引导。另一方面要强调网络赋权,重视未成年人网络参与和网络使用需求,积极培养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增强网络技能。尊重未成年人的网络参与权和主体性。
其次,促进互联网平台增强社会责任。完善评估和监管网络平台具有广泛社会影响,需要强化自律,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要进一步完善网络平台的青少年模式,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从使用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等方面提供针对性的网络服务,开发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网络产品。完善青少年模式的内容建设,分年龄、分层次、分类型,针对不同青少年群体的网络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网络内容产品,在未成年人的网络使用权限和网络消费等方面进行细化管理。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要定期提交社会责任报告,接受主管部门的定期评估,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网络平台的评估监管,开展网络治理。督促平台通过内容分类和技术监管,引导青少年破除网络沉迷。对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和私密信息要强化保护。对个别以青少年为目标的网络犯罪行为要高度重视,严加防范。对各种网络暴力和网络侵害要重拳出击,严格查处。通过全面监管和网络治理,建设对未成年人更加友好的网络空间。
最后,重视家庭建设和家庭教育。强化监督和引导家庭家风家教和未成年人的发展密切关联。通过家庭建设,强化家长和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监管责任,在家庭中建设健康合理的网络使用环境,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个性和身心特点进行具体的监护引导,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在家庭教育中。家长和监护人自身也需要提升网络素养,以身作则,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网络安全教育作为素养教育的重要内容,应该融入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通过家庭的监督引导,帮助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积极开展网络探索和媒介实践,既有效地利用网络技术开展学习,休闲娱乐,也要防范网络安全问题,增强网络安全观念,使得未成年人成为具有创造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的个体。
未成年人作为祖国的希望,代表着中华民族未来发展的方向。在充满挑战的数字社会中,要推动未成年人积极拥抱数字技术,健全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体系,全面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作者:王琴,系中国传媒大学媒介与女性研究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