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班备案
培训机构或企业培训中心开班前一周将培训备案表、方案、计划、教师资质、培训人员花名册纸质版盖章报送市就业促进中心培训科进行备案。
2、业务受理
科室经办人员初审,科长复审,分管领导终审。不符合条件者不于受理,向培训机构或企业培训中心告知原因。
3、系统录入
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或企业培训中心将开班信息、培训计划方案及培训学员信息录入陕西职业技能提升服务系统。录入系统过程中存在问题, 一次 性告知原因进行整改。
4、领取培训券
系统审核通过后领取培训券。注: 一个培训机构只能报一个培训券管理员(不能是学员),需要管理员社保卡及联系电话,主要负责核验学员的培
训券。
5、培训过程监管
培训开展过程中培训科随机派工作人员根据培训方案计划对培训班进行不定期钉钉监管、现场抽查(不少于3次)及考试检查等过程监管。
6、培训结束后核查
培训班考核结束后培训机构或企业培训中心对培训资料按照目录要求进行整理归档,并提交培训科进行核查。电话回访参训人员培训及就业情况。 注:业务受理、过程监管、培训后电话回访均不能为同一工作人员。
7、补贴核算
培训结束后6个月内根据培训过程抽查检查情况、电话回访情况、就业率及培训机构或企业培训中心提供的档案资料进行补贴核算。
培训机构或企业培训中心填写《补贴申请表》 《补贴人员花名册》,严格按照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8、公示
补贴核算完成后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9、补贴拨付
《补贴申请表》签字后由资金科按照要求向培训机构或企业培训中心拨付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