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按照中央、省市政法工作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通告如下:
一、 重点打击对象
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破坏农业生产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乡恶”“村霸”黑恶势力。
2.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仓储物流、生产经营场所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以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手段非法垄断建设工地、施工小区沙子等建材供应的“沙霸”等黑恶势力。
3.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看管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菜霸”“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煸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雇请和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垄断市场、破坏生产、抢占工地、暴力拆迁、强行收取“地盘费”“管理费”“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5.在街头、火车站、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人群密集区域及公交、客运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霸一方和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6.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歌厅、舞厅、洗浴、发廊、棋牌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及高档住宅小区开设赌场、容留和强迫妇女卖淫、贩毒吸毒等黑恶势力。
7.以“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形式非法高利放贷,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涉及非法集资、传销、合同诈骗及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8.煽动村民闹事闹访缠访,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采取封门堵路等形式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9.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境的黑恶势力。
10.包庇或者纵容黑恶势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11.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投案自首时限
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10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打击。对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三、检举揭发犯罪线索要求
1、积极检举、揭发、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犯罪人员及其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犯罪事实、依据,所检举、提供线索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2、政法机关对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提供线索者予以保密,依法进行保护,查证属实的将给予物质奖励。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家属的,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从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四、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信件和来人举报等方式,联系方式如下:
1. 举报电话:0919-110 0919-2189536
2.电子邮箱:CQH700807@163.com。
3.举报信件邮寄地址:铜川市扫黑办、铜川市公安局扫黑办(陕西省铜川市新区朝阳路铜川市公安局院内)。
本通告自发布之起实施。